公告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001076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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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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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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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度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测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 | 3000000.00 | 标的1-其他服务:委托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生活饮用水全分析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对全区各市(县)城市公共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年度内定期抽样检测各市(县)公共供水的进厂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加压调蓄设施供水水质,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并开展年度检测任务分析,研判水质不达标原因,并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 日前完成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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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需求--2025年水质监测项目(最终版).docx |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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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
2 | 人员 | 15.00 | 1.项目总负责人及负责人均具有水质检测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得 6 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水质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每一人得 1 分,最多5分;3.项目组成员具有水质检测相关专业的检验员证书的得 1分,最多 4分;上述三项满分共 15分。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放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3 | 设备 | 15.00 | 投标人具有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以上设备,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10 分;投标人具有离子色谱仪、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上设备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5 分;注:上述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或检定/校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放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4 | 检测能力 | 15.00 | 1.投标人自 2023年参加实验室能力验证或相关等级考核的,提供考核通过证明文件或证书,每个得 1 分,满分 5 分。2.投标人完全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97项水质检测能力,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得10分,指标项目不满足 97 项不得分。满分10分。注:上述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5 | 业绩 | 5.00 | 投标人业绩:自 2022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水质检测项目的,每个业绩得1 分;满分 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要求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之后)。 |
6 | 本项目的水质检测服务方案 | 20.00 | 本项目的水质检测服务方案(20分):对项目水质检测服务方案中能够满足供水水质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检测要求的合理性、全面性、有效性、科学性及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审,服务高效及保障措施全面合理的得20分;服务及保障措施比较合理的得16分;服务及保障措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2分;服务及保障措施内容完整但可行性不强的得8分;服务及保障措施内容完全但有明显缺陷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内容 | 8.00 | 项目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安全运行、应急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方面,提供考虑全面、表达清晰的质控方案,分析准确,能够有效保障成果质量,可操作性、针对性强,服务承诺措施有效合理,得8分;质控方案及服务承诺措施部分符合需求,较为合理,得5分;质控方案及服务承诺措施有明显缺陷,可操作性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 7.00 | 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建议详细,内容具体合理,内容具体全面,体系完善,可行性强,完整可行,针对采购人需求且优于其他供应商的得 7分;建议有针对性,建议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需求的得5分;建议阐述基本完整,合理不满足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9 | 本项目的安全运行及应急方案等内容 | 5.00 | 本项目的安全运行及应急方案等内容(5分):项目安全运行及应急方案措施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项目安全运行及应急方案措施比较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3分;项目安全运行及应急方案措施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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