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001303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公安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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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公安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1582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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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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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16010200-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公安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宁夏公安厅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和深度应用,完善监所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本项目建设依托公安厅违法犯罪信息系统、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和新一代警综平台,汇聚监所数据资源,实现与办案单位办案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监所执法电子档案标准化。项目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智慧防控、智慧管理、智慧服务,动态预警预防,实时高效处置,提升安全防范主动性、研判决策精准性、执法管理有效性。 | 1 | 1582000.00 | 标的1-支撑软件开发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功能研发、上线试运行,确定完成所有内容交付验收。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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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宁夏公安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docx |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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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2 | 类似业绩 | 5.00 | 提供投标人近5年的类似业绩(与监所业务相关软件或平台)。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得1分,最高得5分。 |
3 | 技术指标 | 30.00 | 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人提供产品参数必须详细列明型号、品牌及参数具体数值,未列明不得分。全部提供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和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1、供应商不得直接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根据实际逐项填写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2、带“★”项的技术指标、参数产品必须提供与其产品一致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能够实质性证明技术指标、参数的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对于未提供“★”项参数佐证材料的或其佐证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无法实质性证明“★”项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扣分。3、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系统功能演示 | 5.00 | 投标人须根据演示要求提供相关功能演示的录制视频,通过u盘存储递交,演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系统功能演示内容如下:1、岗位工作台;2、在押人员情况分析;3、督导体系;4、智能调监;5、部级平台-送押信息推送和入所信息反馈。以上五项功能演示内容,每有一项功能演示内容涵盖建设清单相应内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演示系统要求用可投入实际运行的真实系统,全部满足演示要求,根据效果进行打分。只进行文字说明、口头说明或未演示的不得分。 |
5 | 方案 | 35.00 | 一、技术(20分)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总体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包括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建设背景、现状分析、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迁移方案、数据标准和数据清洗、业务流转、信息资源共享对接、网络架构、运行环境等。1、内容较为完整详实、条理清晰、针对性明确,细节完善,符合实际情况。能准确描述现平台服务器及部署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精准分析现平台数据量及业务分布,制定针对性较强的迁移方案,方案完全响应招标要求的,得20分;2、方案内容完整详实、条理清晰,细节完善,需求分析充分,现状分析准确,迁移方案针对性明确,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7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细节基本符合,需求分析合理,现状分析基本准确,迁移方案针对性基本符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4分;4、方案内容一般完整,细节描述一般;需求分析和现状分析合理,迁移方案针对性一般,细节需完善的,得11分。5、方案内容存在缺项,需求分析和现状分析较笼统;迁移方案针对性不足,仅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6、方案内容描述笼统,需求分析、现状分析笼统、内容缺项不完整,且叙述简单有缺陷的,得5分;7、未提供或搬招标文件、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分。二、保障(15分)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保障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实施总体计划、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管理服务宗旨、服务重难点分析、项目服务组织架构及人员安排、项目质量管控、项目风险控制及措施、应急保障措施、部署方案、测试方案、交付使用标准等。1、内容详细完整、考虑全面、重难点分析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项目风险控制及措施、应急保障措施,项目服务组织架构职责划分清楚、人员名单详细具体,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合理,符合实际情况,能够确保项目高质量建设,如期完工的,得15分;2、方案包括上述内容,且内容详细完整,考虑全面,方案明确具体,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风险控制及措施、应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项目服务组织架构提供人员名单具体,但职责划分不清楚,进度安排合理,能够确保项目如期建设完工的,得12分;3、方案包括上述内容,但内容叙述简单笼统,项目风险控制及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反应时间合理但细节不足,项目服务组织架构提供人员名单不具体,职责划分不清楚,部分满足项目需求,能够基本保障项目如期建设完工的,得9分。4、方案内容缺失关键项,项目风险控制及措施描述笼统,应急保障无明确时间或步骤;组织架构人员信息模糊,进度安排基本保障项目如期建设完工的,得6分。5、方案内容严重缺失,措施与项目实际脱节;无具体人员名单或职责划分;进度安排粗放,可行性存疑的,得3分。6、未提供或搬招标文件、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分。 |
6 | 服务 | 15.00 | 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内容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年限、响应速度、解决问题时限、故障维修、售后服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定期巡检和维保、区市级操作培训和送教进监所(逐所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硬件及软件运行维护方案、日常运维内容及方案、软件系统升级方案。1、服务包括不限于上述内容,且内容完整详实、条理清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针对性明确,提供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服务承诺和相应措施,能够充分保障采购人运维期内软硬件售后服务,对超过质保期后的有偿服务提供明确响应内容,并有完善的培训实施计划的,得15分;2、服务内容完整详实、条理清晰、基本贴合项目实际,提供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服务承诺和相应措施,能够保障本项目运维期内软硬件售后服务,有详细完善的培训实施计划,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3、服务内容提供了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服务承诺和相应措施,整体内容叙述简单,可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4、服务内容简单粗略,服务承诺及措施描述笼统,培训计划粗略,仅部分满足需求的,得6分。5、服务内容缺失,服务承诺及措施与项目符合程度不高的,且培训计划敷衍的,仅少部分满足需求的,得3分。6、未提供或搬招标文件、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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