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衡水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衡水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我单位共有丰田越野车3台,北京越野车3台,大众轿车4台,传祺轿车1台,丰田轿车1台,丰台柯斯达旅行车1台,宇通旅行车1台,大通旅行车1台,依维柯旅行车1台,全顺旅行车1台,福特旅行车1台,6吨运输车3台,大通皮卡车1台,陕汽运水车1台。
各投标单位按照采购人明确的衡水市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以工时单价和更换配件的进销比,分别报价,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一家承修企业,负责我单位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对维修更换下来的原始价格单价5***0元以上的废旧零部件,作为维修实物佐证,集中存放,每月结算一次维修费用,同时回收废旧零部件。
三、项目预算:6**$3万元,服务期限3年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公示期:2****5年3月2**$3日至4月1**$3日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
邮件主题:衡水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下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至3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hssmdw@1***3.com邮箱。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参与意向、意见建议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2注册后查看2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2.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