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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二期软装设计第一批次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5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二期软装设计第一批次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8.5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标的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二期软装设计第一批次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需满足的要求:一、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一)所供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乙方负责免费进行运输、安装、调试,并提供货 物出厂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验收时,应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 单等,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 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等。(二)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应与注册证中注名相同;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计量检定证书(包括检定合格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测试报告)或相关进口型式批准证书。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参数及标准。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 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本合同违约责任中对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若有则按此条款执行)二、保修要求(一)货物自安装、调试、验收完结之日起全套货物质保期6年,质保期内全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终身提供维修服务。(二)在质保期内,所有产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响应2小时 内能派工作人员到达用户现场进行检查进行维修,对于2**$3小时内不能解决的故障应提供备用产品,如产品需要更换修理,零配件在待修设配停产后仍保证五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零配件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日内必须送达到甲方,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发生不能通过维修解决的故障,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更换新货物,质保期内因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产品质保期外,如需更换零配件,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包括运输、人工等费用。货物整个使用期内,若因更换部件或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对甲乙双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外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三)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均应及时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达 现场进行维修服务,承担相应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对货物进行维修
预计采购时间: 2****5-0**$3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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