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招标预告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

【信息发布主体: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8-23 17:58:00】【字号】【打印】【关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市属国有企业专项审计
采购内容: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采购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
需满足的要求:一、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委托审计合同、审计项目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成果,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2、供应商应根据委托审计合同的要求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全,且由于补送资料不及时而严重影响审计进度的,应及时与采购人对接。因特殊情况,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要求延长审计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计时间。3、对审计项目中出现重大分歧而又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应附调查取证资料、建议处理方案以及相关单位意见)报采购人,采购人经研究后达成处理意见。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审计报告,应有被审计单位、参与审计人员、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的书面意见。供应商应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合法性进行核实确认。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文本材料上由法人代表签字及相关责任人签字进行核实确认。5、采购人有权后续向供应商问询审计情况,供应商有义务保持工作联系和对接。6、供应商配置的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组,其成员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变更。二、人员基本要求注:①供应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须列明相关人员姓名、拟任本项目岗位,并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具体格式供应商自拟;②同一人员不得配置于不同项目组及同一项目组的不同岗位。1、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工作开展总负责,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项目组要求2.1项目组数量及组长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配置至少3个项目组,各组明确1名组长,对该组工作开展总负责并担任主审岗,组长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2项目组其他审计人员2.2.1复核人员每个项目组须配置至少1名复核人员,复核人员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2.2审计人员每个项目组须配置至少4名审计人员,其中至少2名审计人员须具备中级会计师或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广安市范围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2025年3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用于填报财务决算报表,4月20日前提交正式财务决算报告。
60.0000002024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08月23日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