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询价公告
我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调控对体系能力影响分析》专用软件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CMXS-FW0001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报价 限额(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项目调控对体系能力影响分析》专用软件服务 |
1 |
4.5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软件部署、集成和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
北京 |
面向项目管理调控与关联分析需求,构建一套规划计划项目调控管理演示验证工具 |
注: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该包号最高报价限额,超过此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费用: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文本、软件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
3.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五、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领取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月14日(北京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17:30。
(二)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所投产品或服务在经营业务范围内;
2.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没有被军方列为投标违规对象;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价。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的条件,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方,其具体报价资格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判定。
(三)询价文件领取: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报价文件启封比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评标方法
采购单位根据规定组建询价小组,组织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取最低价中标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报价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