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现对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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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兴港兰溪园项目(剩余工程)暂估价工程(电梯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剩余工程)暂估价工程(电梯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项目概况:兰溪园项目总占地面积45633.19㎡(约68.45亩),建筑面积约17.07万㎡。电梯设备采购约22台电梯(1#楼、3#楼、6#楼,每栋楼1台客梯、1台消防梯,共6台;2#楼、5#楼、7#楼、8#楼、9#楼,各 2个单元,每栋楼各2台客梯、1台消防梯,共 15 台;13号楼配套楼1台电梯)。
招标范围:兴港兰溪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包括电梯设备供货、伴随服务、验收、使用标志办理、维护保修、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具有电梯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前款第(1)项制造商要求。
注: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710万元
五、拟定施工期:
1.供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40 日历天;
2.伴随服务期:现场具备条件后,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0 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货电梯的型式试验证书、出厂合格证,并取得《电梯使用标志》。
七、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
八、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