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三亚某单位中药饮片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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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中药饮片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需求)内容和采购方式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中药饮片招标
二、项目编号:2****5-JHNCEY-W1****1
三、公示时限:2****5年7月1**$3日至2****5年7月2**$3日
四、采购需求明细
包号 | 产品名称 | 需求参数 | 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采购方式 |
1 | 中药饮片 | 详见附件 | 6***3.1**$3 | 2****5.0**$3 | ***0;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采购意向(需求)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是针对中药饮片配送商的招标:包1拟选择1家供应商,采购本单位中药饮片。
5.本项目有效周期:服务期2年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且: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年内某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近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5年任意1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法人及法人名下其他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6.对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Suspend/list.html?idx=index)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bao密要求,投标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bao密的内容,负有bao密义务。投标人须提供《bao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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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话:1***2注册后查看5****2
地 ***0;***0;***0;址:海南省三亚市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余女士
办公电话:1***8注册后查看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