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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某部电梯维保服务询价公告

2025-JYAKMC-F4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YAKMC-F4001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主要内容:提供13台电梯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大包),并做好特种设备年审年检、资料管理等工作。

最高限价:124000.00

服务期:12个月

服务要求:按时定期完成维护保养、维修及年检服务

服务内容及标准:

1.对服务范围内的电梯提供维保服务,指定专人负责;

2.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电梯的维保进度、内容、存在问题及维修措施,并严格按计划实施;

3.保养频次:日常保养15日进行一次,安全部件和主控部件每年不应少于两次检修保养,每年提供电梯运行及现状报告(每梯一份);

4.接到电梯设备维修故障报修后,应在30分钟内(注:出现困人及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应在15分钟内),及时派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检测、维护、抢修服务,确保电梯设备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5.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时,提前告知物业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需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

6.维修、抢修时,应对电梯设备故障提供临时备件;

7.每次完成维保或维修工作后,应详细记录维修工作内容,明确故障原因、完成情况及电梯系统的运行状况,向指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提交工作记录,经签字确认后作为定期结算依据;

8.发现电梯设备损坏或有损坏危险时,或接到电梯维修故障报修时,第一时间沟通,负责联系物业,立即通知业主等用户停止使用电梯,及时进行维修及抢修;

9.负责向物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提供电梯维护保养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10.配合使用单位对电梯设备的检查、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合格;

11.负责并承担电梯安全标识制作、设置、张贴费用,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电梯设备标识设置要求;

12.乙方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自行检验申请,负责电梯年检合格,负责并承担电梯年检费用(不超过(含)2次/台/年),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13.负责购买并承担电梯责任保险费用;

14.做好与前维保方(免费)协调交接工作,负责向前维保单位对接并接收特种设备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符合性负责,同时做好特种备资料年度维护、管理、移交等工作;

15.负责办理电梯停用、超期补检等事宜;

16.其他要求:①日常维保项目和要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22)、项目所在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②电梯维保分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符合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③乙方应保障电梯安全、合理、经济运行,提供专业的合理化建议。

 

                   电梯维保清单

 

序号

规格型号

数量

已使用年限

服务期限

备注

1

1#乘客电梯:8/8,额定载荷1050KG

10

2年

12个月

曳引

2

2#乘客电梯:2/2,额定载荷400KG

1

1年

12个月

曳引

3

杂物电梯;2/2,额定载荷300KG

2

1年

12个月

曳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外资、港澳台背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o.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国家规定的电梯维保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

(六)报价方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报名及踏勘时间

1.报名及踏勘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踏勘联系人:古先生 注册后查看  胡先生 ***********

3.报名及踏勘时间:2025年414-4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

4.报名及踏勘时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提供复印件)、公司资质(提供复印件)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踏勘后领取报价单

5.注意:未经报名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六、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包含以下资料(以下均需加盖公司红章):

(一)报价单

(二)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提供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四)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需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含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资质;

(七)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八)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2.询价文件要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红章。

3.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9时00分,逾期递交或未密封的询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低价法评标;

2.本项目签订合同请详细踏勘了解情况后再行报价;

3.报价包含税费等费用;

4.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5.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方无需对报价人因本次询价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者损失负责;

6.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报名单位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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