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单位拟对数控车间设备购置项目组织实施采购,为确保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及项目预算价格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数控车间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HNFHD-W9020
三、项目概况:
(一)名称、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1 |
车铣复合加工中心 |
见附件 |
台 |
2 |
桌面式3D打印机 |
见附件 |
台 |
3 |
专业级光固化打印机 |
见附件 |
台 |
4 |
激光线切割机 |
见附件 |
台 |
- 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
1.所提供产品参数必须满足我方需求。
2.质量保证期:车铣复合加工中心设备须提供3年质保,其余设备至少提供1年质保。
(三)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货
(四)交货地点:三亚
(五)预算:共计7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方须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报价方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方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报价方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须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分包或转包。
5.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公示时间
2025年 4 月 16日至2025年 4 月 23 日
六、反馈渠道
(一)请在2025年 4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前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单位
(二)邮件主题:《某项目意见反馈资料—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三)★邮件内容: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参数需求修改建议函(请列明符合参数要求的设备品牌型号)④设备价格预算建议。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此次为征求意见环节,未开始获取报名资料,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请及时反馈,认为客观合理的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报名事宜。
(二)提出的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我单位不作书面答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助理
电 话:注册后查看
工作邮箱:hbdcaig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