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

招标预告 湖南省

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省本级教育部门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工作方案》精神,完成审计整改任务,结合学校采购工作实际,特制定相关工作规范。

1、零星采购项目(项目预算小于5**$3万元的货物采购,预算小于8**$3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学校优先在“湖南省政采电子卖场”(下称“电子卖场”)平台开展采购,坚决杜绝“原厂授权”、“现场踏勘”等倾向性条款;对于无法在“电子卖场”平台开展采购的项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可通过询价等方式在线下与实体商店签订合同,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也可在“京东(自营)”平台开展采购。

2、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预算大于等于5**$3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预算大于等于8**$3万元的服务采购):挂网招标前,需做好采购需求论证及采购预算审核,信息化建设以及与信息化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等重点项目还需委托省财评中心开展财评。

3、政府采购项目评分权重:集采类项目价格占比不低于6**$3%(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为准),其他货物类项目占比不低于4**$3%,其他服务类项目占比不低于2**$3%。

4、政府采购项目评委安排:网络、图书、家具、家电、厨卫等通用类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用户评委参加项目评标,技术复杂的项目可由用户单位向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5、采购项目异常结果通报:针对成交价格低于预算7**$3%的项目,采购工作小组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向相关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货物与服务采购部门解释为准。联系人:李胜,5注册后查看5。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5年3月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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