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5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州高速交警无人机建设与应用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2注册后查看0.0**$3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5年0**$3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无人机机巢(含无人机) 采购目录:A0注册后查看0其他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无人机机巢1**$3个,各含搭配无人机、手持遥控器、电池充电器、备用电池等必备装备、配件,其中无人机搭载探照灯、条式红蓝爆闪灯、喊话器(支持实时喊话功能)等设备。在高速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无人机机巢,形成集群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交通管理网络,灵活快速抵达事件现场或交通堵点,顺应智慧交通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提升。无人机搭载探照灯、条式红蓝爆闪灯、喊话器(支持实时喊话功能)等设备,实现数据看板、传输存储、统计分析、AI功能拓展和资源管理等功能,支撑无人机低空巡查、预警提示、取证执法、喊话疏导、物资投送、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场景应用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需求。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机巢与无人机核心性能可靠,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整机标准保修期不低于3年,飞行性能好,数据传输稳定,飞控平台稳定、易用,功能完善,提供定期更新。;1.提供无人机飞控平台服务(长期使用、免费升级),实现数据看板、传输存储、统计分析、AI功能拓展和资源管理等功能,支撑无人机低空巡查、预警提示、取证执法、喊话疏导、物资投送、应急处置、隐患排查等场景应用和交通安全管理需求。 |
联系人 | 周传祥 |
联系电话 | 1***8注册后查看0****2 |
备注 | / |
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