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决定对丰泽小区北面1**$3亩场地-花卉市场(下简称“租赁物”)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委托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进行招标出租工作,欢迎符合条件和法律规定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租赁物为我院所属,位于省农科院内。租赁物包括以下内容:花卉市场内部道路以南(含内部道路),丰泽小区以北,蔬菜所土地围墙以东,园艺所职工之家外面道路以西的现花卉市场土地(包含地面附着的资产属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的无产权大棚门面2**$3个,办公、景观小苑1处),租赁物总面积约为1**$3亩。市场中正对丰泽小区北门的人行出入口的道路,租后仍作为丰泽小区和乙方出入口,不得封闭。
二、出租范围
本次出租范围是花卉市场内部道路以南(含内部道路),丰泽小区以北,蔬菜所土地围墙以东,园艺所职工之家外面道路以西的现花卉中心场地(包含地面附着的资产属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的无产权大棚门面2**$3个,办公、景观小苑1处),租赁物总面积约为1**$3亩。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3年。
四、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手续的法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并满足我国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项其他条件。
2.承租方必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期(一年内)无重大民事诉讼行为。
3.承租方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得从事餐饮、机械加工及仓储等可能对大棚结构安全、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4.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2**$3万元人民币作为报名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马坡岭支行
账号:1****3 5****1 0****0 0****7 0
报名时只提交了文字资料而没有交纳报名保证金者,其报名视作无效。
5.承租方确定后,必须自主管理自主使用。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经营违法违纪或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等不良记录。
五、承租方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意向书包含:①承赁方使用场地的详细方案。②租赁方案的可行性分析。③投标价。
3.以上资料及投标价请密封装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名。
承租方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已提交的各项资料恕不退回。
六、承租方提交租赁意向书即视同自愿无条件遵守以下1**$3个方面的约定
1.租赁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取得我院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评价等方面认可,并承诺项目租赁期内全程接受我院监督。
2.招租只接受整体利用报价,不接受单项利用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利用报价。
3.租赁期间所有改造和维修方案必须报我院书面批准,承租方承担所有全部改造费用和维修费用。
4.承租方改造维修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租赁物的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取得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等级评价,并承担相应的检测鉴定费用。
5.以年租金报价,年租金中不含相关税费以及水、电、气、暖等费用。
6.投标年租金起点为2**$3.0**$3万元人民币,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上一次租金的3%。
7.明确“按现状承租”原则。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即我院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承租方的交接工作完成。用于出租的租赁物,我院出租方不投资改变任何现状。
8.明确“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按不低于半年租金向我院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并且,承租方在使用出租物前,必须按约定的时间一次性提前付清下个半年的租金等。
9.明确“来建去丢”原则。在合同不管任何情况下被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改造、装修、维修、添置的不动产和设备设施(经我院出租方书面许可限期搬离的设备设施除外)等一切财产,均无条件归我院出租方所有并任由我院出租方全权处置。
1**$3.明确“规范报批,不承担费用”原则。涉及报批的项目,明确由承租方合法合规合程序负责一切工作并承担所有全部费用。我院出租方只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以我院出租方的名义提供的文件资料加盖公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加盖公章。
1**$3.明确遇政府拆迁或我院对租赁物用途进行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租赁合同无法执行,承租方需无条件腾出租赁资产,并确保资产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租金据实结算。
七、承租方的确定
1.在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由中心审定承租人资格,达到承租条件由中心和承租人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2.在公告期内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则由中心按照以承租方报价为主要指标,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租候选方,报院资产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审定同意后,中心和承租方按照本公告的基本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书》。
3.招标公告及《租赁合同书》条款的解释权归中心。
未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将在院资产综合利用工作小组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租金。
如遇特殊情况,中心有权终止公开招租或变更租赁方式、内容及相关要求。出现此类情形,中心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时间安排
1.公告期限:2****5年6月2**$3日起至2****5年7月2日止;中心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报名时间:2****5年7月3日8:0**$3―1**$3:0**$3,验证有关证照(交复印件1套存档)、转账(汇款)投标保证金、领取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3.遴选时间:2****5年7月3日及以后。确定为承租方的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相关文件6套以及电子版1套)。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岳麓山实验室1号楼六楼6***9房间)。
2.联系人:唐先生,1***6注册后查看6****2。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
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