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5年04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 陕西省

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3月至2025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1西安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内容:西安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涵盖数据收集、排放源分类、核算方法研究、清单数据库建设成果报告编制,并提供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存在显著的相互作用,也是衡量国家和城市“减污降碳”效果的基本监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摸清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情况,需建立融合排放清单体系,构建覆盖工业、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全领域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实现两类排放源数据的一体化管理,为“双碳”目标与空气质量协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建立西安市污染源数据库,更新西安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及报告。支撑政策制定与评估,精准识别重点排放行业与区域,量化减排潜力,支持政府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减排路径规划及政策效果动态评估。通过清单编制建立标准化核算方法,完善本地化排放因子库,推动监测、统计与监管体系的衔接,提升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通过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关联分析,探索协同减排技术路径,降低治理成本,助力绿色低碳转型。;需满足的要求:(1)技术要求:①方法学科学性:清单编制需符合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等规范,结合西安能源结构、产业特征进行本地化修正,确保数据可比性与可追溯性。②数据全面性:编制2023年融合清单数据,对西安市19个区县(开发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和有机碳(OC),以及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涵盖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扬尘源、农业源、储存运输源和废弃物处理源等排放源,空间分辨率至区(县)级。③成果实用性:清单需支持按行业、区域、时间维度灵活查询与动态更新,便于后续扩展应用。(2)数据需求:①数据来源权威:整合生态环境、统计、交通、能源等部门数据,结合企业自报、现场调研与遥感监测进行交叉验证。②排放因子本地化:针对西安典型工艺、燃料类型(如燃煤、燃气)及气象条件,补充实测或文献调研的本地化排放因子,降低不确定性。(3)成果需求:①提交《西安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及配套数据库,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②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提供不少于2次技术培训。(4)服务需求:①供应商需具备清单编制经验,团队含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大气遥感等专业人员,并提供类似项目案例。②实施过程中需与市级部门及区县环保机构协同。(5)时间需求:项目周期不超过12个月,分阶段提交数据、初步清单、终稿及验收材料,关键节点需设置专家论证环节。。279.002025年04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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