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2〕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管件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管件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施工项目,主管道管径DN1****0,工程起点接自幸安西路已建DN1****0市政供热管网,向北跨越南水北调干渠至北部区域,工程终点与航煦热力现状DN1****0管道进行接驳互联互通,实现北区供热长输热源替代燃气锅炉房热源,管道全长约1**$3km。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管网)管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资料]。
注:同一品牌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经销)商投标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1、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8***0万元
2、拟定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3日历天内交货。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0****1-6注册后查看8
5、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1-5注册后查看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