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某部宿舍楼改造项目监理、施工的招标代理,共需组织2场招标会,代理服务费限额2.1万元,地点为北京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及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须为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备相应工程代理服务资质,能够开具对应正规发票。
(六)本项目按照最低价原则中标。
五、询价文件及参考样板的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5年5月2**$3日至5月2**$3日(上午0**$3:0**$3—1**$3:3**$3,下午1**$3:3**$3—1**$3:0**$3)(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
(三)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提供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系方式、社保证明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⑤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⑥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邮寄纸质版询价单及相关资格材料。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年5月2**$3日1**$3时0**$3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延庆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按要求密封后开标现场直接递交或使用顺丰邮寄。考虑到单位性质特殊,邮件显示签收后需1-2天才能进入我部,因此各单位务必邮寄后告知采购机构联系人邮寄单号,并提前计算邮寄时间,由于未提供邮寄单号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负责。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注册后查看0****7
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
九、监督人员联系方式
纪检人员:武先生 电 话:1***3注册后查看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