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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
河北省
公告内容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
日期:2024-10-11 | ||||||
1#_@_@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_@_@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采购内容:建设1套环境空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最终以招标文件以准)。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立体观测、进行大气重污染过程污染特征动态表征、深入分析大气污染成因的重要平台,组分站观测设备自动化、观测项目综合化、探测空间立体化,可实现多参数、多维度协同观测。6.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等标准和技术规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7.采购标的数量:1家。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系统连续、正常运行30日后组织验收,自验收之日起供应商需提供一年的项目运维服务。9.地点:廊坊市建成区。#_@_@3147000#_@_@2024年11月#_@_@#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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