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000655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药具管理中心2025年度宁夏基本公卫避孕药具政府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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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3112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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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 |
2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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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7023599-其他避孕药物用具 | 去氧孕烯炔雌醇片 | 盒 | 8000 | 38.90 | 否 | 标的1-其他避孕药物用具:复方制剂,白色片:每片含去氧孕烯0.15毫克和炔雌醇0.03毫克。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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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采购需求模板(定稿).docx |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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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
2 | 同类业绩 | 5.00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业绩,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1分,满分 5 分。(注:投标文件附同一项目的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交付证明或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
3 | 生产能力 | 10.00 | 1、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名称规格、产能分析表、生产设备的照片及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等,进行评审:生产设备精良先进,设备崭新且使用年限短,产能高的得5分;生产设备功能完好,设备较新,产能中等的得3分;生产设备功能仅基本能满足项目生产需求,设备购置年久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附设备照片、产能分析说明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车间洁净度(以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为准)及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车间环境清洁干净,设备设施规划整齐有序的得 5分;车间洁净度良好,设备设施较为有序的得 3分;车间洁净度良好,设备设施规划放置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附车间洁净度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证书、现场照片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4 | 检测能力 | 8.00 | 1、评委根据生产厂家具备项目产品要求的检测能力(提供全部检测项目所需检测仪器对应明细表、照片和购买发票复印件)以及检测人员一览表(主要检测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检测仪器配备齐全,检测能力强,设备崭新,人员配备全面完善的得5分;检测仪器相对较齐全,检测能力及人员情况配备良好的得3分;检测仪器基本可满足项目质量或其他(成分等)检测实施需求,检测能力及人员情况配备基本完善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2、检测人员具备相关检测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1名人员的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需附检测仪器照片、购买发票、检测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5 | 原料供应 | 5.00 | 1.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包装材料、化工材料)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存贮制度、出入库制度等),进行评审打分: 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管理制度内容基本详细,合理,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管理制度内容存在缺项,欠缺合理及可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为保障产品质量,投标人提供近两年来(2023 年1月1日至今)生产厂家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评价/再评价的证明材料,每有一个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包装材料、化工材料)满足上述要求,得1分,最高2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6 | 样品 | 12.00 | 1、根据产品内包装和外包装质量,主要包括免费发放标识及字样、包装设计、印刷、包材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样品包装标识、设计、印刷、包材情况:投标样品数量齐全、外观设计精美、包材及标识位置符合要求、包装盒质量牢固、无破损、无异味、印刷清晰、边角位置无皱褶,得6分;投标样品数量齐全、外观设计视觉效果良好、包材及标识位置基本符合要求,包装质量印刷效果一般、无异味、边角位置无较大皱褶,得3分;投标样品数量齐全、产品外观设计一般、包材及标识位置不符合要求、包装质量差、油墨易损字迹有模糊或重影,有异味、边角位置有皱褶,得1分。2、PTP 铝箔,药用 PVC 硬片或药用塑料复合硬片/复合膜(袋)有一定厚度,边角无磨损,肉眼检测光泽度好,重量轻的得6分;PTP 铝箔,药用 PVC 硬片或药用塑料复合硬片/复合膜(袋)有一定厚度,边角有粗糙感,肉眼检测光泽度较好的得3分;PTP 铝箔,药用 PVC 硬片或药用塑料复合硬片/复合膜(袋)整体质感粗糙,肉眼检测光泽度不强,有异味的得1分。注:未标注“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和图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字样和图形以及“宁夏卫健委药具管理中心监制”字样的或者未提供样品及提供样品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
7 | 产品质量评价 | 6.00 | 根据投标产品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监督抽检结果或和委托送检结果进行评分:1.监督抽检结果每提供1份合格的(以抽检结果及内容为依据)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送检检验报告,每提供1分合格的(以报告结果及内容为依据)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8 | 供货保障措施 | 12.00 | 供货保障措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内容具体包括:①供货进度计划;②货物包装、运输、配送方案;③配送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④安全运输措施;上述四项方案内容:每项方案详细完善,内容具体,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完善、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粗略,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9 | 售后服务 | 12.00 | 售后服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具体包括:①售后服务计划;②售后服务措施;③实施方案;④售后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上述四项方案内容:每项方案详细完善,内容具体,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完善、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粗略,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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