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SZS)000177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执法办案区及案管室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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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执法办案区及案管室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24700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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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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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执法办案区及案管室智能装备 | 批 | 1 | 2470000.00 | 否 |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详见附件采购需求内容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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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doc |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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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30.00 | 技术参数要求中标识“★”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要求。所有技术参数均满足技术要求,得30分,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技术要求,每一项扣2分;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技术要求,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佐证材料,包括:能够实质性证明技术指标的厂家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提供官方资料截图佐证等证明材料)备注: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评标时发现投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符时视为无效标书;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实施方案 | 10.00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定于①技术需求分析②实施方案及难点分析③进度安排④人员配置⑤技术路线⑥施工组织设计⑦应急预案⑧质量保障方案⑨设备测试调试验收方案⑩管理机制等内容,投标人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内容详尽、可行度高,有具体的措施和流程,方式多样,突出重点,完全满足使用需求的的得10分;方案涵盖以上内容,内容较具体、详细,有具体的措施和流程,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但目标不明确、计划安排不合理,措施可行,供货保障措施目标基本清晰,方式单一,基本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简单粗略,操作性差,逻辑混乱,不够贴合实际需求、描述不够透彻,实施技术方案有说明但无具体的措施及流程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4 | 履约能力保证措施 | 10.00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细致、全面,履约能力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相关的保证措施较完整合理,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培训方案 | 5.00 |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对产品使用的培训、培训人员安排、培训内容、课时计划和目标等。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编制合理、具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详实,编制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3分;有方案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编制不合理无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 | 10.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包括:①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②售后服务响应、故障处理时限及措施③售后服务团队安排④售后回访及技术咨询等服务方案⑤免费服务年限⑥设备维护升级方案⑦售后处罚措施及退换货等措施方案投标人方案涵盖以上全部内容,有具体的服务体系流程,故障处理响应及时、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够合理安排技术支持人员、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专业知识强、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有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项目验收后能继续跟踪了解设施使用情况、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提供方案基本涵盖以上相关内容,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有针对性,服务响应时间及时有承诺响应时间的得6分;方案有以上相关内容,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针对具体内容措施不够明确,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有承诺响应时间的,得3分;有基本的售后服务方案架构,但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项,描述不充分,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技术支持人员无响应时间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7 | 类似业绩 | 5.00 | 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得至标准分为准。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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