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湛江某单位卫生保洁、标本、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编号:2****5-JHNCYY-F1****4)
我部拟对卫生保洁、标本、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意向(需求)内容和采购方式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生保洁、标本、药品配送服务。
二、公示时限:2****5年4月1日至2****5年5月2日。
三、预算金额:约5***0万每年,不能超出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预计采购时间:2****5年5月。
五、采购需求概况:
1.完成我部约6万平方米医疗工作区、3***0米室外长廊、1**$3部电梯(含2部自动扶梯)及平均每日5***0名住院患者、2****0名门诊患者的卫生保洁工作;
2.医院占地面积约2**$3万平方米,完成科室(部门)与科室间(部门)间药品、标本、医疗文书等物品的配送及危重病人陪检工作;
3.完成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器械的清洗、收送工作;
4.完成医院各类被服的收、送等管理工作;
5.完成医院部分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和基础护理等工作。
六、初步技术参数:
项目团队人员共约1***4人,其中具有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培训证书的管理人员3人,普通岗位工作人员1***1人(其中至少配备1**$3名以上具有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中标方应按照采购单位需求配备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部门和行业相关规定、按照采购单位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及具有港澳台背景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3个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书面建议应由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②建议人和被建议人的名称,建议人的地址、联系方式;③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④提起建议的日期。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9-3注册后查看1
监督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9-3注册后查看4
邮箱:5注册后查看0**$3@qq.com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