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2025NCZ(WZ)001269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本级红寺堡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红寺堡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5NCZ(WZ)0注册后查看9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本级红寺堡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
分包名称: 红寺堡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注册后查看0.0**$3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0;***0; ***0;***0;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注册后查看0-其他信息化设备 红寺堡区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 1 1注册后查看0.0**$3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0;***0; ***0;***0;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3.0**$3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3。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最低报价得3**$3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服务内容响应 1**$3.0**$3 服务内容响应基础分为1**$3分,“★”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性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项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2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 分,减完为止。注: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功能性截图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未提供佐证材料视为负偏离。
3 类似业绩 4.0**$3 投标人近三年(2****2年 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4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本项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5.0**$3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及内容安排、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全涵盖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详细、具体且合理,操作性强,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涵盖售后服务方案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满足售后服务方案要求,内容简单,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4)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能完全涵盖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方案框架及具体内容混乱,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5 网站及小程序技术方案 1**$3.0**$3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要求涵盖项目理解、需求分析(网站及小程序功能开发、网站及小程序页面设计、整体运行环境)、产品原型图设计等方面。上述内容:1.方案内容包括上述所有内容,能完全理解项目要求、内容涵盖全面、完善的得1**$3分;2.满足要求,理解到位、内容全面、方案完善的得1**$3分;3.基本满足要求,理解到位、内容较全面、方案基本完善的得9分;4.满足部分要求,理解部分到位、内容有缺失、方案不完善的得5分;5.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不符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6 氛围营造方案(一楼) 1**$3.0**$3 针对投标人的一楼文化展示氛围营造方案进行评分:1.项目需求理解深刻、动线规划流畅、功能分区合理、氛围效果布置美观得1**$3分;2.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动线规划基本流畅、功能分区基本合理、氛围效果布置较美观得1**$3分;3.项目需求理解到位、动线规划较为流畅、功能分区一般、氛围效果布置基本达到要求得9分;4.项目需求理解偏差大、动线规划混乱、功能分区不合理、氛围效果布置差得5分;未提供的得0分。
7 氛围营造方案(二楼) 7.0**$3 针对投标人的二楼文化展示氛围营造方案进行评分:1.项目需求理解深刻、动线规划流畅、功能分区合理、氛围效果布置美观得7分;2.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动线规划基本流畅、功能分区基本合理、氛围效果布置较为美观得5分;3.项目需求理解到位、动线规划较为、功能分区一般、氛围效果布置基本达到要求得3分;4.项目需求理解偏差大、动线规划混乱、功能分区不合理、氛围效果布置差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8 质量保证 5.0**$3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内容,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及措施(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证承诺;2.质量保障措施;3.过程控制措施等,内容完整无缺失、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2分, 以此为基础,以上3项能紧扣项目特点并表述详细、条理清晰、编制合理的每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3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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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doc  下载

附件1:政府采购需求.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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