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采购编号:HAZJCS2024120058
项目信息
事项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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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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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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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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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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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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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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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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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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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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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服务内容: | 对下列内容进行招标:(1)住宅租金评估(包含公寓、别墅等);(2)商铺及办公场所租金评估;(3)工业厂房租金评估;(4)房地产价值评估;(5)资产评估。 | ||
是否需满足所有资质: | 是 | ||
报名时是否需要上传项目组成员表: | 否 | ||
资质要求说明: |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级及以上财政局的备案证明(资产评估)以及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3.5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最低配备2名;具有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最低配备3名。 3.7企业业绩:投标人2021年12月13日以来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资产评估业绩和房地产价值评估业绩各一项(需提供评估报告、服务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9投标人须在淮安市境内有办公场所,提供购房合同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购买人或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公司);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中标后,为甲方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人员必须是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服从委托人安排,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备注:具体提供材料见项目附件3补充材料《招标文件》,所有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系统。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365 工作日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总工期365日历天。租金评估每次5个工作日;房地产价值评估每次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每次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