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海地区公寓住房法律维权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4-JHDQZL-F4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上海地区公寓住房法律维权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DQZL-F4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共一包 |
1 |
上海地区公寓住房法律维权服务项目 |
甲方在管上海市虹口区一套公寓住房因开发商财务纠纷,于2023年11月18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冻结,乙方需代理甲方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期涉诉,需增加预算成本的另外付费。 |
次 |
1 |
甲方指定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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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否 ;
2.最高限价: 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 2024 年11 月 14 日- 11 月 19 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二)发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三)发售方式:网上发售。
报价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972126933@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舟山市;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等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注册后查看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成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