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海淀区某单位的房屋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房屋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
房屋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主要包括负责我单位营房及设施的单项或同类型项目投资估算2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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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改造、扩充电容、中央空调系统及设备维修保养、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修、水泵维修,管道、墙面、漏水抢修,管道疏通、室内装修、各类电器的维修及安装,营具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水房及卫生间整修改造、楼内设施、高空作业等。 |
50万元 |
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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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为: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特殊资格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1.具体情况可联系我单位了解。
2.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通过线下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反馈纸质材料,并在军队采购平台意向公告正文采购意向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如果在反馈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单位。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本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4.公示时限: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4日
5.联 系 人:蔡先生 注册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