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2025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预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
2修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采购需求名称:修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 一、编制目的
实现执法精准化,解决“同案不同罚”矛盾:通过细化情形划分,确保同类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域、时间条件下处罚一致,提升司法公信力和行政效能,减少因裁量争议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二、编制标准
(一)合法性原则
1. 法律依据明确
所有裁量基准条款须严格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增设或减损法定处罚种类、幅度。
2. 职权边界清晰
明确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区分市、县(区)层级职责,避免职能交叉或真空。
(二)科学性原则
1. 量化分级标准
对违法行为按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设定三级以上梯度(如轻微、一般、严重),并匹配具体处罚幅度(如罚款金额区间、责令整改期限等)。
2. 技术指标支撑
引入住建领域专业规范作为裁量依据,确保技术判定客观化。
(三)合理性原则
1. 过罚相当
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整改态度、是否初犯等因素,实行“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弹性空间。
2. 比例原则
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违法成本或修复费用挂钩,避免畸高或不公。
需满足的要求: 三、修订要求要求
1. 流程标准化
采取“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流程,确保程序合法。
2. 社会参与机制
听取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法律顾问及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优化完善。
3. 年度评估修订
结合法律法规变动、行业新风险及执法反馈,于修订后一年内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需满足的要求

1. 专业资质与合规性要求
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且近3年连续通过自治区司法厅年度检查考核。同时,律所及团队成员近5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2.服务经验与职责适配性
需有为政府部门提供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诉讼等服务的经验,熟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或者参与过行政处罚基准编制工作。
5.0注册后查看02****5年0**$3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2****5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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