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网络公开竞价销售报废轮胎的市场公告(4.22)

招标预告 辽宁省

公告内容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4月22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进行一批报废轮胎的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序号

名称

数量

销售价格
(元/条,含税、税率13%)

预估金额
(元)含税

存放区域

相关要求

执行期限

1

电铲轮胎1800R25

一批(约35条)

620

21700

眼矿生产服务公司现场大库库房

在看货区域内提货,以实物为准,商品内部构造情况产权单位不保证齐全,不可挑选,不扣杂。预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量为准结算。

交货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1、提货方式:自提。

2、销售价格:为含税自提价格,合同执行期间无价格调整。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5年4月2209:30时止

2、看货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1000分到鞍钢矿建公司眼矿生产服务公司分公司统一看货,过后不再组织。看货需按时到达,竞买人自愿到实物现场查看实物情况,并办理相关签字和拍照等事宜。(竞买人接受并执行产权单位现场有关安全、防疫、环保等管理制度)

3、常规竞价时间:2025422日10:10~11:10

4、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所列项目须全部购买。

三、竞价说明

1、有参与意向的客户,请自行完成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dllg56.com)的注册,客户可通过循环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客户资质要求:本次竞价面向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拟参与客户在鞍钢电商平台对应的销售公告中点击“参加竞价”。

3、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且与鞍钢集团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4、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德邻循环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本次竞价增价梯度设定为10元/条(或10元的整数倍)。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从常规竞价时间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结束。

5、竞价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德邻循环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0.5万元(交款日期:20254月2209:30时止,以银行系统划到平台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205512000006

备注:填写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平安银行联行号:307222003818)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8%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竞价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的客户凭产权单位出具的履约执行合同的说明函,办理平台账户余额(竞价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6、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价或者竞价成功后购买人存在拒绝缴纳货款、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时,平台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四、产权单位相关说明

1、结算数量及质量:本次招标为全年预估量的虚拟招标,提货时间为执行期限内不定期、不定次提货,要求竞标方根据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眼矿生产服务公司现场通知时间到其指定地点提货,每次结算以购买人现场实际提货数量为准,购买人需在双方确认数量、金额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货款打到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账户。本次竞价的商品平台展示的照片或视频仅供客户竞价过程的参考,实际以客户现场看货和现场提货为准(商品内部结构产权单位不保证齐全)。销售后的商品平台和产权单位不处理质量异议和承担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

2、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5个工作日)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只收货币,不收承兑)付至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与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订立书面合同。购买方若无故未签订合同的,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恶意扰乱竞价秩序,取消其三年在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竞价资格。

3、合同履约保证金:购买方以本次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1万元的,需按1万元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次货款(货款金额需高于保证金),购买方在交齐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正式购销合同。若购买方未履行合同相关要求,将被视为单方面放弃合同,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三年在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竞价资格。

4、提货时间及要求:购买人必须依据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截止提货时间前(2025年4月30日)提走货物,期间具体提货时间由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确定。若逾期未提走货物给产权单位造成的损失和货物自身的损失,均由购买人承担。购买人货物自提、运费自理。在现场提货时,要有专人负责保产安全等各项工作。在厂内作业时,若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购买人承担。若购买方在厂区内存在偷盗行为,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永久取消购买人在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竞价资格。必须按照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安排及时提货(如无特殊情况,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提货)。计量结果,最终按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汽车衡计量单》为结算依据,不扣杂。若无故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考核其履约保证金5000元/次。若其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考核,则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在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竞价资格。

5、购买人必须按照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具体明细在给出具一份一样的明细。

收款单位:鞍钢矿山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

号:0704024009221051205

开户行号:102223002409

五、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王婷婷 注册后查看0412—6726929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司荣光 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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