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驻沈某部院区道闸及小门更换项目询价函
一、项目名称:驻沈某部院区道闸及小门更换项目
二、项目编号:2***25-JLZBSD-G4****0
三、项目地点:辽宁沈阳
四、项目概况:
院区道闸及小门更换项目预算8万元,主要对院区两侧道闸、小门及栏杆进行更换,同时对路面进行整修。
具体为:
1、将院区两侧道闸更换为带车辆识别系统双侧自动抬杆的道闸,要求质量好,外观大气,结实耐用;
2、院区两侧更换铁艺小门及围栏,小门加装电动磁吸功能,围栏按设计图实施,要求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3、对道闸地基及小门路面(火烧板)进行找平和重铺;
4、设计图和具体施工要求踏勘时发放和明确。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六、报价限额
本次询价采购各投标单位需报费率和价格,最高报价限额8万,超过此报价限额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低于“通过资格性审查报价单位报价金额平均值4**$3%”的报价,将视为恶意报价,作废标处理。
七、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踏勘时发放设计图。
踏勘时间:2****5年4月9日上午9点
八、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应按照相关行业法规、规范自行拟定《报价函》,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密封后送达建设单位。
2、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银行账户及开户行。
3、报价最低的为选定单位,其报价即为合同价,在实施中若需调整报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报价函》在2***25年4月1**$3日1**$3时前,自行送至沈阳市沈河区,并电话通知建设单位联系人。
5、建设单位联系人:熊助理,电话:2注册后查看6、1***6注册后查看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