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三亚某单位超市项目意向公开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项采购项目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超市招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亚某单位超市(2025-JHNVZQ-F1001)
二、公示时间:20225年1月21日至2月19日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续签合同,合同每年一签。
(三)需求明细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采购 方式 |
1 |
三亚某单位超市 |
提供食品饮料、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生活用品、香烟售卖服务 |
超市面积:74平方米 |
0.00 |
2025年 4月 |
公开 招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合资、控股、参股企业(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其他允许食品经营的证件)、烟草零售许可证相关资质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附件:商务技术参数
三亚某单位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