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预告>一批电子胃肠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2025-JQZWSJ-W5003)(第1包)

招标预告 河北省

公告内容

一批电子胃肠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意向公开

(2****5-JQZWSJ-W5****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一批电子胃肠镜及电子鼻咽喉镜采购

二、项目编号:2****5-JQZWSJ-W5****3

三、项目预算:8***9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单一来源1包:

1、奥林巴斯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针对奥林巴斯电子鼻咽喉镜视频图像处理系统采购一条电子鼻咽喉镜,因奥林巴斯电子鼻咽喉镜视频图像处理系统只能匹配奥林巴斯电子鼻咽喉镜,对其他品牌电子鼻咽喉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单一来源2包:

1、宾得电子鼻咽喉镜采购,针对宾得电子影像处理系统(EPK-3****0)采购三条电子鼻咽喉镜,因宾得电子影像处理系统只能匹配宾得电子鼻咽喉镜,对其他品牌电子鼻咽喉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单一来源3包:

1、高清电子检查肠镜-富士EC-7***0R-V/M采购,针对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三条高清电子检查肠镜,因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富士高清电子检查肠镜,对其他品牌高清电子检查肠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2、高清电子检查胃镜-富士EG-7***0R采购,针对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三条高清电子检查胃镜,因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富士高清电子检查胃镜,对其他品牌高清电子检查胃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3、高清电子治疗胃镜-富士EG-7***0CT采购,针对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一条高清电子治疗胃镜,因富士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富士高清电子治疗胃镜,对其他品牌高清电子治疗胃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单一来源4包:

1、电子结肠内窥镜-奥林巴斯CF-H2***0I采购,针对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两条电子结肠内窥镜,因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奥林巴斯电子结肠内窥镜,对其他品牌电子结肠内窥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2、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奥林巴斯GIF-H2***0T采购,针对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一条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因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奥林巴斯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对其他品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奥林巴斯GIF-H2***0采购,针对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采购两条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因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系统主机只能匹配奥林巴斯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对其他品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不兼容,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扣除投标保证金、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同时保留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申请予以处罚的权利。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技术参数

(见附件)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5年3月1**$3日至2****5年3 月2**$3 日

2、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3、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对质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良喆   0****1-8注册后查看7    1***9注册后查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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