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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无人机智能巡线系统器材购置意向公告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无人机智能巡线系统购置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购单位

驻北京市延庆区某单位。

二、采购需求概况

无人机智能巡线系统器材主要包括无人机平台、AI智能管理平台(含软硬件系统)。

三、概算金额

8**$3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怀来县

交货方式:安装调试按规定组织验收

2.售后服务

1可保证1**$3年内,硬件能够满足运行需求。

2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质保期不小于3年,根据投标商质保期承诺时间适当增加分值。

3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服务,中标人接设备故障通知后,3**$3分钟内做出响应,如需现场维护,2**$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4投标人在质保期内无偿提供系统器材设备的技术支持。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对本项目设备提供终身服务,质保期外提供7*2**$3小时的售后服务,设备出现故障,维护所更换的零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

6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3%,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货物验收: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要求及包装要求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军用标准的质量标准验收。供方负担所需一切费用,供方应提供货物的装箱单、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3.物资经费结算:验收合格之后支付7**$3%的货款,待审价工作完成后,支付至审价金额的9**$3%,采购单位预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由采购单位无息支付中标供应商。

4.运杂费结算方式:投标报价包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251**$3

预计交付地点:河北张家口怀来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和地方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和地方审计部门违纪通报;

(五)信用中”(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1****3

人:先生***0;

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3

***0;

附件:1.技术要求

2.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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