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海南省某单位液化气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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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液化气采购项目(编号:2****5-JHNENE-W1****3)
二、项目预算:约8**$3万(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三、配送地点:海南省指定地点
四、项目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项目参数:
1.YSP1***8/4**$3.5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料消耗5.5-6kg/小时,火焰温度1****0-1****0摄氏度,环保程度:排放低于国家标准。
2.YSP3**$3.5/1**$3.8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料消耗0.1**$3-0.2**$3kg/小时,火焰温度1****0-1****0摄氏度,环保程度:排放低于国家标准。
3.乙方所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均有正规的生产厂家,产品贴有厂家标识,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液化石油气的燃烧时间、火力等质量指标,不得低于海南省居民日用相应标准。
4.乙方用于盛装、运输液化石油气的钢瓶应由有资质的正规厂家生产,符合国家规定的《GB/T5****2-2****3》标准要求,经权威机构检测合格,每个钢瓶均有合格证明,且2***26年8月3**$3日均未达到钢瓶规定使用年限的前2/3。2***26年1**$3月3**$3日后如乙方仍在为甲方供货,则投入使用的时间均应未达到钢瓶规定使用年限的前2/3。
5.乙方供应的货物应充装优质纯净的液化石油气,不得掺杂其它物质或使用劣质气体。甲方各使用单位接收和更换钢瓶时应称重,并由甲方使用单位代表和乙方签字确认重量,甲方按照实际使用液化石油气重量计算应支付货款总金额。
6.乙方应及时处理液化气钢瓶残液。YSP3**$3.5/1**$3.8型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0.4**$3Kg,YSP1***8/4**$3.5型钢瓶内残液量不得超过1.5Kg。
7.乙方应检验每个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密封情况,确保无松动漏气。乙方应利用配送时机,负责对各单位的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巡检巡修。
8.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标准、要求,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