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灭火站巡检公告
一、项目名称
灭火站巡检
二、项目概况
巡检2**$3套船用灭火站,预算1**$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需具备中国船级社认可的船用灭火设备检测与维护保养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符合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商品类别);
(二)中国船级社出具的资质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参加本次采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并附如下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3)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查询截图;
(六)出具近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服务要求
3**$3日内完成所有巡检工作。
六、询价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放时间:2****5年4月1日至4月1**$3日。
(二)发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三)发放方式:对有意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采取邮寄等其他方式获取。
(四)回收时间:2****5年4月1**$3日1****0前。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2注册后查看1,1***5注册后查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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