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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出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JYCA-F4002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1家派遣公司为我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要求:向我单位派遣劳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招聘与筛选、劳动合同管理、薪酬与社保个税代发代缴、处理劳动争议)、承担用工风险(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等各类赔偿),项目预算金额7.8万元,服务有效期为1年(自签订代理服务协议时起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23: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军队采购网内本项目公告详细截图。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0: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四)提交方式:请与甲方联系人联系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1:0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售,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供的邮箱(与提交报名材料邮箱一致)。报名材料需采用 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手机号)+招标文件接收邮箱;附件:提供材料均为彩色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因投标人所提供报名资料不清晰、文件在线预览及下载无法显示内容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审核未通过,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1615525@qq.com

(二)联系人:张干事  邮箱:31615525@qq.com

(三)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至指定地点(采取邮寄方式报价的,必须与甲方联系人核实邮件送达情况)。

(五)评审标准:本次询价以报价最低者为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根据历史业绩(3年内代理过的3个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中不得恶意低价投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报价供应商在1小时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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