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0]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3***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8**$3 | 项目名称 | 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 | ||||||||||||||||||||||||||||||||||||||||||||||||||||
标段编号 | N3***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7注册后查看1****1 | 标段名称 | 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5年3月3**$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5年4月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叶天士故居位于渡僧桥下塘4**$3号,谭宅位于山塘街4***4号 2.2建设规模:叶天士故居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约1****0万元。谭宅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约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区域范围内房屋加固修缮、外立面改造、安装工程、院内景观、绿化、亮化 及综合配套管线等相关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2-0**$3-2**$3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7***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相关证明料。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还需提供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函或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及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8)2**$3 号);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5-0**$3-3**$3 0**$3:0**$3至2****5-0**$3-0**$3 2**$3:5**$3;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5-0**$3-1**$3 1**$3:3**$3。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8.4.4**$3.1***2: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2****5-0**$3-3**$3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天士故居及谭宅保护更新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叶天士故居位于渡僧桥下塘4**$3号,谭宅位于山塘街4***4号 2.2建设规模:叶天士故居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约1****0万元。谭宅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约9***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区域范围内房屋加固修缮、外立面改造、安装工程、院内景观、绿化、亮化 及综合配套管线等相关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2-0**$3-2**$3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7***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相关证明料。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还需提供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函或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及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 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8)2**$3 号);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2〕2 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和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须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5-0**$3-3**$3 0**$3:0**$3至2****5-0**$3-0**$3 2**$3:5**$3;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5-0**$3-1**$3 1**$3:3**$3。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2***8.4.4**$3.1***2: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2****5-0**$3-3**$3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