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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新城油库项目开挖山体余土石方交易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22日上午10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对新城油库项目开挖山体余土石方(约31万吨)转让交易进行网上竞价:

1、交易起始价(单价)为人民币0.00034万/吨(3.4元/吨),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整

2、报名及展样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

3、标的详情资料请在网页中查看。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姚先生注册后查看

4、有意者须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日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标的详情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需登录系统在网上报名模块查看),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汇款账户必须与报名人在诚信库中注册的基本账户一致,若不一致会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银行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交易保证金缴纳汇款途径:①各银行人工柜台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缴纳)②各银行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汇款(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

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查看方式:账号登录-点击保证金缴纳-点击查看-显示已缴纳保证金(绿色字体)视为保证金缴纳成功,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意向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新城油库项目开挖山体多余土石方转让交易特别说明》及交易规则,报名成功视同对本次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实地查看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自愿参加标的竞价,遵守交易规则并同意本次交易特别说明中所列条款。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新城油库项目开挖山体余土石方转让交易特别说明

一、本特别说明作为对交易规则的组成部分与交易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新城油库项目开挖山体多余土石方约31万吨,标的物目前状态为已开挖山体多余土石方。

三、本标的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交易方式为网络(挂牌)竞价方式。

四、本次交易起始价(单价)为3.40元/吨。交易成交总价=每吨单价×31吨(以实际过磅数为准)。

五、本标的按现状交易,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展示期内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详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等各项风险,不得向转让方提出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粒径等要求。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相关费用:

1、交易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交易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成交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土石方出运完成,结清相关费用后凭转让方函件予以退还。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如遇特殊情况,待特殊情况消除后退还保证金。

2、成交款: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登记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并向转让方付清成交款(成交单价×31万吨),待所有石料出运完毕后,根据实际过磅的数量对拍卖价款进行结算,多退少补。结算价=成交价(每吨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转让方不提供土石方销售发票,只提供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交易服务费:交易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舟山产权交易中心缴纳成交总额(成交单价×31万吨)3%的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中心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无论《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是否签订或履行,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4、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成交款的,每逾期一日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七、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522上午10;本次标的竞价单位为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为0.00001万;网上竞价开始后10分钟内,各竞买人可按网上竞价规则规定的竞价幅度倍数自行报价,系统自行统计此时段内的最高报价,并将此最高报价作为10分钟后延时竞价的起始价;10分钟后,竞买人按竞价幅度倍数报价,每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3分钟,3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竞买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结束网上竞拍流程,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如因网络竞价系统故障原因造成交易结果异常,将重新组织本次报名成功的竞买人进行再次竞价。

八、其他相关要求及约定:

1、本标的堆放于舟山市岙山岛,自堆场(含)开始的出运工作、费用、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买受人如经海上运输,须按市场价支付码头使用费。

2、出运工作必须符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车辆、船舶的运输条件以海事、交通部门规定为准,相关证书提供给转让方备查。如有违规行为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买受人承担标的出运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并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的出运安全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

4、标的出运以过磅数按实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实行无盲区监控、信息化计量和人工计量相结合。买受人建设、安装的监控设施及信息设备(地磅、临时磅房、过磅计量硬件、软件等地磅配套设施)的具体型号、安装点位应经转让方确认,通过验收后方可实施出运。

5、过磅监管:标的的过磅计量须由转让方指定的第三方(包括监管人员、数量)进行监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买受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标的交付数量由第三方监管单位、买受人双方共同过磅确认,过磅要求空车、重车2次过磅计量。过磅的车次及吨数按月结的方式,报转让方备案。

6、出运工期要求:买受人需在《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土石方的出运工作。如未按时清运的,须自行承担堆场延期的相关临时用地租赁及所有管理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买受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出运的,每逾期一日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未装运完的标的物归转让方所有。如解除合同,买受人已交的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买受人在标的出运过程中相关工作达不到转让方、项目业主单位、水保,环保、海事、交通等相关单位监管要求,转让方责令买受人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监管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转让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所需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买受人自行负责生产、生活相关临时设施建设,费用自理。标的出运工期结束后30日内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清理生产生活垃圾,逾期未能拆除和清理的,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转让方的清运费。

9、买受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新建与标的出运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九、竞买人在竞拍之前,需对土石方出运周边区域的出运环境、航道具备条件、相关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要求及周边相关利益者需求等潜在风险的存在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对于买受人因自身对风险的疏忽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委托人不承担责任。

十、本特别说明为《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有冲突,以《土石方转让交易合同》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由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买受人协商解决。

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交易(网络竞价)规则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三、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公司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办理成交手续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时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因不可抗力,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一、竞价成交后,成交结果将按照规定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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