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需求详情
编制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服务周期:1**$3天
报价方式:价格
:2****5-0**$3-1**$3 1**$3:3**$3:0**$3
谈判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北屯镇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2-3
服务实施地:.*?
比价通知书: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docx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5-0**$3-1**$3 0**$3:0**$3:0**$3
发布时间:2****5-0**$3-1**$3 1**$3:4**$3:4**$3
采购编号:2***2注册后查看5****4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除采购人(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外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或发包人)有权在任何阶段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期间解除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截图或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