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庄村互联互通工程监理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庄村互联互通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邯经审核字【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招标人为邯郸市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注册后查看0.0**$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注册后查看6.8**$3 万元;建设规模:1段道路工程2****8.5**$3米,设计时速为6**$3km/h,红线6**$3米,绿线2**$3米;2段道路工程1****7.6**$3米,设计时速为5**$3km/h,红线5**$3米,绿线1**$3米;3段道路工程3***0.7**$3米,设计时速为4**$3km/h,红线3**$3米,绿线5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安全设施(配套红绿灯、电子警察、标线、标牌)、智慧货运中心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地点: 常庄村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3.5**$3 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1****7 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变更、工期延误等情况的全部内容。2.4其他:2.4.1监理服务标准:合格。2.4.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2.4.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6〕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0**$3-1**$3 0**$3:3**$3至2****5-0**$3-2**$3 0**$3:0**$3,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0**$3-2**$3 0**$3:0**$3:0**$3,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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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庄村互联互通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