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采取抽签方式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办理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的招标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项目基本情况
(一)代理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 | 采购内容: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数量:1套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了加强全市中医医院中药房和煎药室建设,依托中医医院医药人才、优质中药饮片和先进中药煎药设备等优势,融合运用互联网创新成果,实现中药处方信息流转及药品药典数据同步,协助开展中药代煎、配送等中医药延伸服务。从而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运行成本,实现区域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共享,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提升。 需满足的要求:(1)开发“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整合电子处方、药品库存、煎煮进度、配送跟踪等功能,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2)建立患者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APP,提供在线咨询、处方查询、煎煮进度跟踪、配送预约等服务,提升患者体验。 (3)基卫系统配套升级:包括药品药典信息接收、药品实时库存查询、中药处方开方、代煎处方信息推送、处方作废申请推送。 | 1***0 | 2****5年8月 |
(二)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2〕1****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招标代理费含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二、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客观地执行招标代理工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具备A级或B级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5年度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社保缴费凭证);
4.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有类似项目招标代理经验的代理机构参加,并提供相关案例。
三、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意愿参加的代理机构,请在2****5年7月8日1**$3:0**$3前,将密封的报名文件送(寄)达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必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寄达我委工作人员签收。送(寄)件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胜利北街1****3号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8室吴先生(收),联系电话:6注册后查看2、1**$3******9***1。
四、选取方式
选取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取工作由我委组织的工作人员当场开启响应文件,对各报名单位的资质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对3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进行编号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合作单位;若不足3家报名的,将调整本公告内容后重新发布。
五、选定时间、地点
(一)时间:2****5年7月9日上午9:0**$3。
(二)地点: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7***1会议室。
请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7月9日上午准时参与本次开标活动并进行现场监督。
采购单位: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 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