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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浦发有家(康泽社区)公建配套用房1号楼空调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5年0**$3月2**$3日 1**$3:0**$3(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8-1注册后查看7

项目名称:浦发有家(康泽社区)公建配套用房1号楼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1****4-W1注册后查看6**$3

预算金额(元):2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注册后查看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注册后查看5.0**$3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发有家(康泽社区)公建配套用房1号楼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注册后查看0.0**$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浦发有家(康泽社区)公建配套用房1号楼,位于曲桥路东侧、康泽路南侧,该处为康桥镇自持的公建配套用房。根据现代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该区域的实际情况,优化资源布局,建设为百礼社区用房、民联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活动服务中心等,从节能环保、空间布局、控制维护等因素考虑,拟采购安装空调系统设备,包含空调设备、冷媒系统、风管系统采购、吊装就位,安装调试及保修售后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2,6***5.0**$3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1﹞3***0号),本项目采购的浦发有家(康泽社区)公建配套用房1号楼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曲桥路东侧、康泽路南侧1号楼
采购预算金额:2,0***0,0***0.0**$3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2,0***0,0***0.0**$3元);最高限价:1,7***2,6***5.0**$3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3天完成供货安装(允许供应商自报少于3**$3个日历天的其他时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5年0**$3月0**$3日至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3:0**$3:0**$3-1**$3:0**$3:0**$3,下午1**$3:0**$3:0**$3-2**$3:5**$3:5**$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5年0**$3月2**$3日 1**$3:0**$3(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5年0**$3月2**$3日 1**$3:0**$3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4]2**$3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康桥镇秀浦路3****9弄1号楼

联系方式:0***1-6注册后查看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9号

联系方式:0***1-6注册后查看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0***1-6注册后查看5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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