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名称: | 【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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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7720001B01 | ||||||||||||||||||||||||||||||||||||||||||||||
招标内容: | |||||||||||||||||||||||||||||||||||||||||||||||
【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运营项目2.1.2建设地点: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2.1.3建设规模: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途经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路线起自衡水市邓家庄村东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北与衡德高速交叉,经后陈村、李贤兰村后下穿石济客专,经武邑县城南陈寺院、肖村,在西桑村南上跨邯黄铁路,经阜城县城南、漫河乡、张茂村、耿庄、薛家寺,终于景县小宁庄衡水与沧州交界处,与邯港高速沧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邯港高速衡水段沿线沿线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沿线长约63公里,两侧护坡投影面积约400亩,合作方经考察后自行分布建设,但租赁用地不少于200亩。2.1.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租赁场地,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招标人不购电),投标人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投标人负责项目的筹划、审批、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移交等项目实施。工程实施前,设计方案应报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招标人负责提供项目特许经营权相关支持文件,协调实施机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土地手续,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与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协助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2.1.5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6个月,运营期20年。起租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建设期免租,租赁期间中标方需根据合同要求按时缴纳租赁费用。2.1.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4 00:00 至 2025-06-19 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4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电话注册后查看。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电话: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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