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煤焦油制喷气燃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5-JKQYJD-W1****1)
我部拟对下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
一、项目名称:煤焦油制喷气燃料采购
二、招标编号:2****5-JKQYJD-W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煤焦油制喷气燃料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北京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 ***0;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6***4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不在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不良供方“黑名单”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前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煤焦油制喷气燃料基础油中试生产科研合同》,其子公司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生产工作。考虑发动机持久试车是在生产工艺研究、理化性能评价和使用性能评价基础上开展的,确保研究过程中燃料配方与生产工艺的一致性、试验效果的可对比性,所有试验应使用性能一致的喷气燃料,同时此次燃料采购是在中试生产基础上的进一步放大生产,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议供方选择方式为单一来源,并由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担此次外协工作。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方式
如对本项目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至少包括提出质疑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及诉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提出质疑的日期等。相关质疑材料原件专人送至质疑受理单位。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羽男
电话:0***0-6注册后查看9、1***5注册后查看0****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3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鲁先生
办公电话:0***0-6注册后查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