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包括医学检验。
三、技术规格:一、投标人要求
1、能提供专业团队服务、结果解释,2**$3小时客服,多样化服务途经,有专人对接采购人处理处理问题。实验室每年接受采购人1-2次质量评估。
2、能与采购人HIS、LIS系统对接,并承担对接所需硬件及软件,以及产生的费用。
3、与采购人对接后,检验科LIS查询报告界面,临床医生查询报告单界面、门诊患者能自助机打印报告,手机客户端能查询。
4、在外送检验项目中,因此产生的医疗纠纷以及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处理好相关纠纷。
5、所开展项目收费必须要遵守《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4)》、《长沙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4)》。因违规收费问题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因物价政策调整,按最新政府物价执行。
6、本次合同期内,配合采购人实验室创建ISO1注册后查看9认证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体系建立、达标验收,并承担验收所需相关费用。
7、中标人需每天接收标本(包括节假日),其中检测样本所需耗材由中标人提供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二、第三方检验项目清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白血病融合基因分型 | 4**$3 | 抗肾小球基底膜抗体测定 |
2 | 血细胞簇分化抗原(CD)系列检测 | 4**$3 | 铜蓝蛋白测定(免疫学方法) |
3 | 染色体核型分析 | 4**$3 | 抗核小体抗体测定(AnuA) |
4 | XPertMTB/RIF结核分枝杆菌及利福平耐药检测(半巢式PCR技术) | 4**$3 | 尿轻链KAPPA链(K-LC) |
5 | 单基因遗传病基因突变检查 | 5**$3 | 小密低密度脂蛋白测定 |
6 |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 | 5**$3 |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 |
7 | 丙型肝炎HCV-RNA病毒核酸定量检测(病毒载量内标定量法) | 5**$3 | 血清骨型碱性磷酸酶质量测定(化学发光法) |
8 | 心血管安全用药指导基因检测 | 5**$3 | 干扰素测定 |
9 | 血清药物浓度(免疫抑制剂加收1***0) | 5**$3 | 全自动血清蛋白电泳扫描 |
1**$3 | 阿尔茨海默相关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 | 5**$3 | 丁型肝炎抗原测定(HDVAg) |
1**$3 | 各种寄生虫免疫学检查 | 5**$3 | 丁型肝 炎抗体IgM测定 |
1**$3 | 血清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检测 | 5**$3 | 抗心磷脂抗体测定(ACA) |
1**$3 |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 | 5**$3 | 血红蛋白H包涵体检测 |
1**$3 | 磷酸化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测定(免疫层析法) | 5**$3 | 血红蛋白电泳 |
1**$3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3(IGF-BP3) | 6**$3 |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 |
1**$3 | 脑脊液寡克隆电泳分析 | 6**$3 | 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 |
1**$3 | 前列腺小体外泄蛋白(PSEP)检测 | 6**$3 | 总IgE测定 |
1**$3 |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 | 6**$3 | 烟曲霉(变应原筛查) |
1**$3 | EB病毒Rta蛋白抗体检测 | 6**$3 | 带状疱疹病毒抗体 |
2**$3 | EB病毒抗体测定 | 6**$3 | 血型抗体效价测定 |
2**$3 | 香草苦杏仁酸(VMA) | 6**$3 | 流行性腮腺炎病毒血清学试验 |
2**$3 | 尿1**$3-酮类固醇测定 | 6**$3 | 麻疹病毒抗体测定 |
2**$3 | 尿1**$3-羟皮质类固醇测定 | 6**$3 | 血清总铁结合力测定 |
2**$3 | 免疫球蛋白亚类定量测定 | 6**$3 | 微量元素测定-火焰分光光度法 |
2**$3 | 非小细胞肺癌相关抗原2**$3-1定量测定 | 7**$3 |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活性检测 |
2**$3 | 肿瘤坏死因子测定(TNF)(化学发光法) | 7**$3 | 血清Ⅲ型胶原测定 |
2**$3 | 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PLA2-IgG) | 7**$3 |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
2**$3 | 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Lp-PLA2) | 7**$3 |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
2**$3 | 尿蛋白电泳分析(全自动分析仪法) | 7**$3 | 肥达氏反应 |
3**$3 | 抗gp2***0抗体测定 | 7**$3 | 外斐氏反应 |
3**$3 | 抗splOO抗体测定 | 7**$3 | 血清铁测定 |
3**$3 | 抗肝肾微粒抗体(LKM)测定 | 7**$3 | 尿N-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测定 |
3**$3 | 抗组织细胞抗体测定 | 7**$3 | 异常凝血酶原(PIVKA-Ⅱ)测定 |
3**$3 | 抗线粒体抗体 | 7**$3 | 狼疮抗凝物质检测 |
3**$3 | 抗核抗体测定(ANA) | 8**$3 | 狂犬病毒抗体测定(免疫学方法) |
3**$3 | 抗可溶性肝抗原/肝胰抗原抗体测定 | 8**$3 | 布氏杆菌凝集试验 |
3**$3 | Ⅳ型胶原蛋白检测 | 8**$3 |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
3**$3 | 儿茶酚胺 | 8**$3 |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
3**$3 | 轻链KAPPA、LAMBDA定量(K-LC,λ-LC) | 8**$3 |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
4**$3 | 去甲上腺素 | 8**$3 | 显微摄影术 |
4**$3 | 肾上腺素 | 8**$3 |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
4**$3 | 抗β2-糖蛋白1抗体测定 | 8**$3 |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
4**$3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 | 8**$3 | 抗精子抗体测定 |
4**$3 | 血清双氢睾酮测定(化学发光法) | 8**$3 | 血浆蛋白C抗原测定 |
4**$3 |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四项(p,c-ANCA、MPO,PR3) | 9**$3 | 血浆蛋白S测定 |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具体包括:标本接收、运输、检测、报告送到采购人、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相关附加服务。
2、提供相应的《项目汇总与采样手册》及《临床检验指导手册》,开展项目能满足临床需求。
3、每周一至周日工作时间内,派具有生物安全培训上岗资质的专业人员来收取当天采集的标本,冷链运输到检测实验室。外送检验样本在采购人LIS系统进行签收、入库,结果需回传至采购人LIS系统。按标本保存条件进行运输,对保证标本的稳定性,要求2**$3小时内必须将样本冷链运输到中标人实验室并开展检测,保证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外送标本报告不能在采购人LIS上查询时,应立即派人员妥善处理。如检测结果为危急值,应立即报告给送检医生。
4、对检验后的标本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时间:报告发放后7天;以便检验结果有疑义时进行免费复查或再委托其他第三方检验,这种情况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对于因标本丢失、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或检验项目检测结果不准确等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提出书面承诺。中标人对采购人不明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能协助招标方做好患者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定的处理费用。
6、外送软件与采购人LIS系统做好接口,结果实时自动准确导入,接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合同期内,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等原因,中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协助中标人做好产品的延续工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中标人具有完善的质控系统按照检验质控要求,定期提供所有外送项目的室内质控、室间质控报告、检验仪器设备性能验证报告。必须接受采购人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如中标人质量或服务不能达到规定要求,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
9、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采购人用于相关标本采集、存放用品、耗材等,提供每次到货清单、随货联、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1**$3、检验报告中出现危急值,及时向采购人检验科报备并说明情况。
1**$3、遵守保密制度,保护受检者的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受检者的检测情况,如有传染病阳性的报告,应负责及时报告给送检单位。
1**$3、中标人内部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相应的专职人员。
1**$3、内部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各项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健全。
1**$3、具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养护设施、运输工具等。
1**$3、应建立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听取采购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验收标准:服务完成后按照医院制度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参与检验的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中标人负责检测项目的全部物流运输费用,包括所产生的一切冻存费、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检验费等,由于搬运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中标人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中标人负责检测资料的保管,直至采购人签收为止。
5、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新增加项目,中标人应同意并按已签订合同的百分比执行,否则医院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
6、合同期内,检测项目采购人有能力自行开展的,采购人可自行检测,不再委托中标人进行检测。中标百分比不予以调整。
二、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即基于湖南省(长沙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不高于湖南省(长沙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4**$3%,超过此报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例折扣率4**$3%即为打四折、折扣率3**$3%即为打三折、折扣率2**$3%即为打二折,折扣率2**$3%即打二折为折扣率最大(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三、费用结算和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执行后,根据每月检测订单实际完成量和中标折扣率,按月进行结算。
3、实际完成量确认:以采购人LIS系统外送标本签收入库、结果审核完成的记录为准,结算前与采购人确认。
4、付款条件:凭中标人开具的正规发票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转账支付(具体付款流程按采购人财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