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1.请问经济标书中投标人信息: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实际工期是否可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复:可以。
2.“招标文件一专用条款-1**$3.4-其他事项-2.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配备齐全,于合同签订前提交人员资料给招标人审核...”;“投标附件: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说明:投标人中标后按上表要求提供具体的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请问投标阶段是否仅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即可,其他人员中标后提供?
答复:投标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明确且按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按业绩信誉要素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作为择优入围和定标依据组成材料;其他人员在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配备齐全,于签订合同前提交人员资料给招标人审核。
3.本项目为公路类项目,如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为公路业绩,其合同和竣工资料未能体现姓名或在岗时长的,是否可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的查询截图予以证明?
答复:若合同和竣工资料未能体现姓名或在岗时长的,投标人可在提供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资料时同步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开的查询截图予以补充证明,但业绩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金额≥1****0万元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4.招标文件5**$3页,备注要求“验收文件时间:X年X月X日(业绩信誉标书第XXX页)”,此处是否指将验收文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由于投标文件没有此项的上传节点,请问此处近两年所完成与本项目相匹配的项目业绩是否指同类工程业绩?如不是,请明确上传节点。
答复:此处近两年所完成与本项目相匹配的项目业绩是指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其他情况”所要求的材料放在“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同类工程业绩情况”相关资料后面与其合并上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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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工务中心
2***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