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住院患者欠费追讨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4-JLDJCN-F3****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截止2****4年1**$3月3**$3日前医院住院医疗费欠费追讨的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共计2***5例,需追缴总金额4注册后查看3.6**$3元。诉讼标的高于1****0元的共计1***4例,需追缴总金额3注册后查看6.1元。 此次采购主要包括发送律师函及法律诉讼服务等内容,具体如下: ①第一阶段,成交供应商正式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完成2***5例律师函发放工作;采购机构于成交供应商提交律师函发放台账清单及快递单回执后3**$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4注册后查看0元。 ②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发送律师函后,在限定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进行诉讼必要性评估,民事案件基础代理费在委托代理手续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交正规等额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3**$3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诉讼案件代理费采取基础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1.基础代理费:1****0元/件;以收到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并执行终结为准。2.风险收费:按照最终实现的债权(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履行相关债务),以1**$3%记取。以医院账户实际收到款项额为准。 成交供应商根据诉讼必要性进行评估,符合以下条件的,启动第二阶段诉讼程序:(1)诉讼标的不低于1****0元;(2)拟起诉债务人不具有明显无法实际履行能力。 成交供应商统计需提起诉讼名单数据后提交采购机构,采购机构核实后双方签订确认函,成交供应商需于确认函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诉讼立案。所有符合诉讼条件的,1年内需全部进入诉讼程序。进入诉讼程序的,原则上1年内需全部结案。确有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约问题。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人民币7**$3.3**$3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7**$3.3**$3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1**$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3:3**$3
至
1**$3:3**$3
,下午
1**$3:0**$3
至
1**$3:0**$3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福建省 厦门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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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1**$3日 0**$3:3**$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1**$3日 1**$3:0**$3
(三)投标地点:
福建省 厦门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1**$3日 1**$3:0**$3
(二)开标地点:
福建省 厦门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第(九)项。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6注册后查看5****6,邮箱:xm1***4bzc@1***3.com。 (2)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助理
联系电话:0****2-6注册后查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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