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日常材料供应定点企业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5-JQZQMY-W1****2 三、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2**$3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 3 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 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 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上述采购概况。 2、甲方有需求时,能在2小时内配送至单位驻地。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5年0**$3月1**$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每天上午
0**$3:3**$3
至
1**$3:0**$3
,下午
1**$3:0**$3
至
1**$3:0**$3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5年0**$3月0**$3日 0**$3:0**$3
(二)投标截止时间:2****5年0**$3月0**$3日 0**$3:3**$3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
(四)提交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5年0**$3月0**$3日 0**$3:3**$3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层 1 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以现场大屏幕显示结果为准)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因本项目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过程管理,各潜在采购单位须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 “ 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http://ptxt.bjmy.gov.cn/ggzy-zfcg/)”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 “全 部采购项目 ”中,找到本项目进行关注,关注成功后在“我的投标项目中 ”, 点击所报名关注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一栏点击右侧上传按钮,附件上传营业 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行确认,确认后及时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上传,采购 代理机构则无法确认报名,由此带来的风险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注: (1)凡是未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报名下载本项目电子 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无效。 (2)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 中心所使用的颐信 CA 新锁(BJL 开头)和北京 CA 电子印章。 (3)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要 求进行招投标活动。 售价:0元 1、未在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开标现场需携带最终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所使用的CA证书,在开标当天现场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4-5注册后查看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