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某单位基层部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VGBXAP-W1002)

招标公告 云南省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基层部门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VGBXAP-W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基层部门物资采购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

供应商负责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交货地点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33.655万元;

※3.最高限价:33.655万元;

※4.本项目第/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

2.2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注:(1)须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查验内容包括报告编码、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投标供应商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七)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八)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主动缴纳其谈判保证金,拒不缴纳的,自愿承担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20250409日至041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申领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0430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4300930

()投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提交方式: 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30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

(一)提交样品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同开标地点。

(三)提交样品数量:根据“第六章 采购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要求”提供样品。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提交的样品须严格按照“第六章 采购项目的商务和技术要求”的要求制作。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2.1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人: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址:云南省昆明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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