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25-VGBFAE-F1001)

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FAE-F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车辆定

点维修

某单位车辆提供维

修及应急保障优质服务

吉林省

长春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 2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综合评分最高的前两名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国家汽车维修一类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国家汽车维修一类资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一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一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国家汽车维修一类资质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 址:吉林省 长春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胤冰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 址:吉林省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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