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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北京市

公告内容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X202506016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发布日期:2025-06-10 13:48:32
  • 项目编号: XZP2025061000155
  • 项目名称: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SZX2025060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1.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
范围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10 08:30:00 至 2025-06-17 17:30:00
获取方式 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4项)材料1套: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1 15:00:00
递交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7-01 15:00: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开标室
其他
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SZX20250601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农商银行东城区支行
2.1.2建设规模: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镇,一楼建筑面积260㎡。
2.1.3合同估算价:91.5万元
2.1.4工期: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东城区支行装饰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包括如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⑤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22】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两年银行网点的施工经验【2023年06月至2025年06月,附(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地点: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1-4项)材料1套: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定标方式
1、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 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 马工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人民路与水利路交汇处)
联系人:
张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902室
联系人:
马工
电话:
电子邮件:
10753711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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