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新建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2025-JWTJDC-G1002)

招标公告 天津市

公告内容

某单位新建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5-JWTJDC-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25-JWTJDC-G100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在某单位拆除体育活动室(钢结构建筑)155.22㎡,在原址新建二层综合楼1104.85㎡,完善附属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施工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424.6712(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7质保期限:质保时间详见合同中缺陷责任与保修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军队单位不作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的依法缴纳税收(有效票据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单位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均未处于在施或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及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 (互联网 http://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和现阶段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和现阶段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技术管理负责人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5 06 11日至 2025 06 17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 00分,下午13 30分至17  00 分,在 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二区13-1)  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购买方式如下:

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领取,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胶装成册),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071 09  00分,地点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二区13-1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址:天津市河西区      

人:李先生                                    

   话:注册后查看                                

人:钟先生             

   话:5189115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博文苑二区13-1      

   编:300385                                     

人:石晶                     

   话: 注册后查看       

   真:  注册后查看 

电子邮件:zhongweizixuntj@163.com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号:632736825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