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XXH-1标段信息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72016001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1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平台开发,基于BIM的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应涵盖勘测评估、设计管理、建设管理、智慧保通等内容,包括软件购置、软件开发、数据治理、系统集成等;(2)配套工程建设,包括数字办公室、数据计算、存储建设;(3)BIM技术服务;(4)建立数字资产、运营管理(含智慧高速)软件框架,具备后期智慧高速等相关内容平台接入能力;(5)为相关参建单位提供信息化服务工作;(6)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XXH-1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6-1。
合同估算价:22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指服务期限,为1460日历天,其中:(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信息化系统开发,并通过招标人审查;(2)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期: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433004 | 邮编: | 430030 |
联系人: | 任女士 | 联系人: | 肖聪 |
电话: | 电话: |
2025年4月2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HYXXH-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HYXXH-1 | 投标人2023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HYXXH-1 | 近3年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应用于公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及服务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3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
,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
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HYXXH-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HYXXH-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3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应用于公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及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近3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应用于公路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及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和身份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5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投标人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5、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